SB/T 10303-1999
老陈醋质量标准
发布时间:1999-04-15 实施时间:1999-04-15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小麦、玉米等为原料,经过固态发酵、液态发酵、醋酸发酵、陈酿等工艺制成的老陈醋。

二、质量要求
1.外观要求:老陈醋应为棕红色或棕黄色,透明或微浑浊,无异物。
2.气味要求:老陈醋应具有独特的酸香味,无异味。
3.口感要求:老陈醋应具有酸、甜、辣、鲜的口感,无异味、异味。
4.化学指标要求:老陈醋的酸度应在4.5%~5.5%之间,总酯含量不得低于0.3g/100ml,总酚含量不得低于0.2g/100ml。
5.微生物指标要求: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霉菌和酵母菌数量不得超过100CFU/ml。

三、生产要求
1.原料要求:应选用优质大米、小麦、玉米等为原料,不得使用腐败、霉变、虫蛀等不良品。
2.发酵要求:应采用固态发酵、液态发酵、醋酸发酵、陈酿等工艺,严格控制发酵时间、温度、湿度等参数。
3.储存要求:老陈醋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四、检验方法
1.外观检验:取适量老陈醋,观察其颜色、透明度和有无异物。
2.气味检验:取适量老陈醋,闻其气味,判断是否有异味。
3.口感检验:取适量老陈醋,品尝其口感,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4.化学指标检验:按照国家标准GB/T 5009.229的方法进行检测。
5.微生物指标检验:按照国家标准GB/T 4789.2的方法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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