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763-2012
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2-09-19 实施时间:2012-12-01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零售药店作为提供药品销售和咨询服务的重要场所,其服务质量和安全性备受关注。为了规范零售药店的经营服务,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SB/T 10763-2012)。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规定了零售药店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师资格证书、药品储存条件等。
2.服务内容:规定了零售药店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药品销售、药品咨询、用药指导等。
3.服务流程:规定了零售药店服务流程,包括接待顾客、了解顾客需求、提供药品咨询、销售药品、提供用药指导等。
4.服务质量:规定了零售药店服务质量的要求,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监督等。
5.服务环境:规定了零售药店服务环境的要求,包括店面布局、卫生条件、设施设备等。
6.服务安全:规定了零售药店服务安全的要求,包括药品储存、药品销售、用药指导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提高零售药店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同时,也有利于规范零售药店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限用药物残留限量
GB 16798-2010 药品储存质量规范
GB 14758-2010 药品销售质量管理规范
GB 28050-2011 药品信息服务规范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