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416-2007
调味料酒
发布时间:2007-01-25 实施时间:2007-07-01


调味料酒是一种用于烹饪的调味品,具有增加食品口感、改善食品色泽、增加食品营养等作用。为了保证调味料酒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SB/T 10416-2007调味料酒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调味料酒的分类,包括酱香型、绍兴型、黄酒型、料酒型等。对于不同类型的调味料酒,其要求也不同。例如,酱香型调味料酒应具有浓郁的酱香味和色泽,而绍兴型调味料酒则应具有清香、鲜美、甜润的特点。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调味料酒的质量要求,包括外观、气味、口感、色泽、酒精度、总酸度、还原糖含量等指标。对于每个指标,都有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标准值。例如,调味料酒的酒精度应在12%~20%之间,总酸度应在0.3%~1.5%之间。

为了保证调味料酒的质量,该标准还规定了相应的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验、气味检验、口感检验、色泽检验、酒精度检验、总酸度检验、还原糖含量检验等。对于每个检验方法,都有详细的操作步骤和判定标准。

除了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该标准还规定了调味料酒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例如,调味料酒的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运输和贮存应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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