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766-2012
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
发布时间:2012-09-19 实施时间:2012-12-01


药品流通企业是指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药品的批发、零售、储存、运输、配送、进出口等活动的企业。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是指在药品流通企业中,具有通用性、普遍性的岗位,包括管理、技术、销售、采购、财务、人力资源等岗位。

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的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2.适应企业的经营规模和业务特点;

3.科学合理,避免重复和浪费;

4.明确职责,便于管理和考核。

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按照职责和工作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管理类岗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主管等岗位,负责企业的全面管理和领导工作。

2.技术类岗位:包括药品质量管理、药品注册、药品研发、药品生产、药品检验等岗位,负责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技术管理工作。

3.销售类岗位:包括销售经理、销售代表、客户经理等岗位,负责企业的销售业务和客户管理工作。

4.采购类岗位:包括采购经理、采购专员等岗位,负责企业的采购业务和供应商管理工作。

5.财务类岗位:包括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岗位,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6.人力资源类岗位:包括人力资源经理、招聘专员、培训专员等岗位,负责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

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的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应当根据不同的岗位进行具体规定,同时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保证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积极主动,具备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4.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相关标准
GB 50325-2010 药品生产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

GB 50326-2010 药品批发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

GB 50327-2010 药品零售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

GB 50328-2010 药品储运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

GB 50329-2010 药品进出口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