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1107-2014
废轮胎回收与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4-07-30 实施时间:2015-03-01
废轮胎是一种特殊的废弃物,如果不得当处理,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为了规范废轮胎的回收与管理行为,保护环境,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国家制定了《废轮胎回收与管理规范》(SB/T 11107-2014)。
本标准适用于废轮胎回收与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废轮胎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利用等。其中,废轮胎的处理和利用包括再生利用、焚烧利用和填埋利用等。
本标准规定了废轮胎回收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监督检查要求。其中,基本要求包括废轮胎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等;技术要求包括废轮胎的处理和利用技术、设备和工艺等;管理要求包括废轮胎回收与管理的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等;监督检查要求包括废轮胎回收与管理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检查内容和监督检查程序等。
本标准要求废轮胎回收与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境友好型”的原则,采用科学、合理、安全、环保的处理和利用技术,实现废轮胎的资源化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
相关标准
GB 18599-2001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保护要求
GB 18598-2001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场环境保护要求
GB 18597-2001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收集
GB 18596-2001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5-2001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