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0-09-06 实施时间:2011-05-01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等危险性质的化学品。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可能会发生重大危险源,对人员、设备、环境等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控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的通用技术规范。其中,监控对象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的重大危险源;监控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毒理等方面的监控;监控方法包括实时监控、定期检查、抽样检测等;监控设备包括传感器、控制器、报警器等;监控系统包括数据采集、传输、处理、显示等;监控记录包括监控数据、报警记录、维修记录等;监控评价包括监控效果评价、监控设备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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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 第1部分:通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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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3690-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GB/T 29490-2013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