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1022-2006
煤矿用袋式除尘器
发布时间:2006-11-02 实施时间:2006-12-01
煤矿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产业,但煤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严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为了保护环境和员工健康,煤矿必须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袋式除尘器是一种常用的除尘设备,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煤矿用袋式除尘器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一、技术要求
1.除尘效率:袋式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应不低于99%。
2.风量:袋式除尘器的风量应根据煤矿生产工艺和粉尘产生量确定。
3.压力损失:袋式除尘器的压力损失应不大于1500Pa。
4.过滤速度:袋式除尘器的过滤速度应根据袋子材料和粉尘性质确定。
5.耐压性能:袋式除尘器的耐压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6.材料:袋式除尘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二、试验方法
1.除尘效率试验: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试验。
2.压力损失试验: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试验。
3.耐压性能试验: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试验。
三、检验规则和标志
1.检验规则: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2.标志:袋式除尘器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四、包装、运输、贮存
1.包装:袋式除尘器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运输:袋式除尘器应采用适当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
3.贮存:袋式除尘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相关标准
GB/T 12348-2008 煤矿用防爆袋式除尘器
GB/T 12349-2008 煤矿用旋风除尘器
GB/T 12350-2008 煤矿用湿式除尘器
GB/T 12351-2008 煤矿用电除尘器
GB/T 12352-2008 煤矿用静电除尘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