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1056-2008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发布时间:2008-11-19 实施时间:2009-01-01


煤矿通风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通风系统的能力直接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为了保证煤矿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必须对其进行核定。本标准旨在规定煤矿通风系统的核定方法和要求,以确保通风系统的能力符合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

1. 通风系统的基本参数
通风系统的基本参数包括风量、风压、风速、风温、风湿度等。其中,风量是通风系统的核心参数,是通风系统能力的主要体现。通风系统的风量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通常采用测量法或计算法进行核定。

2. 通风系统的核定方法
通风系统的核定方法包括测量法和计算法。测量法是通过现场测量通风系统的风量、风压等参数来确定通风系统的能力;计算法是通过计算通风系统的参数来确定通风系统的能力。通风系统的核定方法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 通风系统的核定结果的计算和表述
通风系统的核定结果应根据核定方法进行计算,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表述。通风系统的核定结果应包括通风系统的风量、风压、风速等参数,以及核定方法、核定日期等信息。

相关标准
- GB 12348-2008 煤矿通风系统设计规范
- GB 12349-2010 煤矿通风系统安全监测规范
- GB 12350-2010 煤矿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
- GB 12351-2010 煤矿通风系统检修规范
- GB 12352-2010 煤矿通风系统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