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1111-2014
矿灯使用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4-02-20 实施时间:2014-06-01


矿灯是矿山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照明设备,其使用管理直接关系到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为了规范矿灯的使用管理,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 矿灯的选型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具有防爆、防水、防尘、防腐等特性,能够适应矿山生产环境的要求。

2. 矿灯的使用应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得私自改装、拆卸,不得使用损坏的矿灯。

3. 矿灯的维护应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定期进行检查、清洗、充电等工作,确保矿灯的正常使用。

4. 矿灯的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后应进行试验,确保矿灯的安全、可靠使用。

5. 矿灯的报废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不得私自处理,应交由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矿山生产中使用的矿灯。

相关标准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 12476.1-2013 矿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T 19889-2005 矿用照明灯具
MT/T 1051-2007 矿用照明灯具检验规程
MT/T 1052-2007 矿用照明灯具维修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