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1079-2009
瓦斯管道输送自动喷粉抑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2009-12-11 实施时间:2010-07-01
瓦斯管道输送自动喷粉抑爆装置是一种用于瓦斯管道输送过程中防止瓦斯爆炸的安全装置。本标准适用于瓦斯管道输送自动喷粉抑爆装置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1. 技术要求
1.1 喷粉装置应具有自动检测、自动喷粉、自动停止喷粉等功能。
1.2 喷粉装置应能够在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自动启动。
1.3 喷粉装置应能够在瓦斯浓度降低到安全范围内时自动停止。
1.4 喷粉装置应具有手动控制功能,以便进行检修和维护。
1.5 喷粉装置应具有防爆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 试验方法
2.1 喷粉装置应进行性能试验和防爆试验。
2.2 性能试验应包括自动检测、自动喷粉、自动停止喷粉等功能的检测。
2.3 防爆试验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3. 检验规则
3.1 喷粉装置应进行出厂检验和定期检验。
3.2 出厂检验应包括性能试验和防爆试验。
3.3 定期检验应包括性能试验、防爆试验和外观检查等。
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1 喷粉装置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信息。
4.2 喷粉装置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4.3 喷粉装置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易燃物品的场所。
相关标准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防爆型“d”
GB 3836.3-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防爆型“e”
GB 3836.4-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防爆型“i”
GB 3836.5-2010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防爆型“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