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1043-2007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发布时间:2007-01-04 实施时间:2007-04-01


矿用产品是指在矿山、采石场、煤矿等矿业生产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器具、附件、材料等产品。由于矿业生产环境的特殊性,矿用产品的安全性至关重要。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对矿用产品进行安全标志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标识。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标识应当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1. 分类

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标识分为三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指示标志。

禁止标志:表示禁止做某种事情,如禁止进入、禁止触摸等。

警告标志:表示存在危险或者需要注意的地方,如高温、高压、易燃等。

指示标志:表示应当做某种事情,如戴安全帽、使用防护设备等。

2. 设计

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标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标志图案应当简明、明确、易于识别和理解。

(2)标志图案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标志图案应当与矿用产品的功能、用途、危险性等相符合。

(4)标志图案应当具有醒目性和耐久性。

3. 制作

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标识应当采用耐候性好、不易褪色、不易剥落的材料制作。标志图案应当与矿用产品表面平整、牢固地粘贴或者固定。

4. 使用

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标识应当在矿用产品的显著位置、易于识别的地方设置。标志图案应当与矿用产品的表面颜色形成鲜明对比,以便于识别。

5. 管理

矿用产品的安全标志标识应当由矿用产品生产企业或者使用单位负责管理。矿用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矿用产品进行安全标志标识,并提供相应的标志标识说明书。使用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的矿用产品进行安全标志标识的检查和维护。

相关标准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和颜色》
GB/T 13306-2011 《标志和标记通用规范》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标志通用规范》
GB/T 2423.1-2008 《电工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A:热试验方法》
GB/T 2423.2-2008 《电工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B:热湿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