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M/T 2-2004
药用植物及制剂外经贸绿色行业标准
发布时间:2005-02-16 实施时间:2005-04-01
药用植物及制剂是中医药和民族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为了保障药用植物及制剂的质量和安全,促进绿色行业的发展,制定了本标准。
一、生产要求
1.生产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卫生。
2.生产设备应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3.生产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生产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5.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配方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
二、加工要求
1.加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药材的质量和安全。
2.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3.加工过程中应避免使用过度加工和化学合成的方法。
三、质量控制要求
1.药用植物及制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药用植物及制剂应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3.药用植物及制剂应进行检验和测试,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四、包装要求
1.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保证药用植物及制剂的质量和安全。
2.包装应标明药用植物及制剂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五、储存和运输要求
1.储存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卫生。
2.储存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3.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药用植物及制剂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中药材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3.《中药制剂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4.《中药材质量标准》
5.《中药制剂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