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200-2004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
发布时间:2004-04-16 实施时间:2004-07-15


汽车客运站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旅客出行的重要枢纽。为了保障旅客的安全和舒适,提高客运服务质量,需要对汽车客运站进行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规定。

一、级别划分
根据汽车客运站的规模、设施、服务水平等因素,将其分为五个级别,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五级为最低级别。

二、建设要求
1.一级汽车客运站
(1)规模:站房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候车室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2)设施:设有高标准的候车室、售票厅、行李寄存处、餐厅、商店、卫生间等设施,同时配备有电视、电话、自动售票机、自动取票机等现代化设备。
(3)服务: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包括行李托运、车票代售、旅游咨询、车辆维修等服务。

2.二级汽车客运站
(1)规模:站房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候车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2)设施:设有较高标准的候车室、售票厅、行李寄存处、餐厅、商店、卫生间等设施,同时配备有电视、电话、自动售票机、自动取票机等现代化设备。
(3)服务:提供较高质量的服务,包括行李托运、车票代售、旅游咨询等服务。

3.三级汽车客运站
(1)规模:站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候车室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2)设施:设有一定标准的候车室、售票厅、行李寄存处、餐厅、商店、卫生间等设施,同时配备有电视、电话、自动售票机、自动取票机等现代化设备。
(3)服务:提供一定质量的服务,包括行李托运、车票代售等服务。

4.四级汽车客运站
(1)规模:站房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候车室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
(2)设施:设有基本的候车室、售票厅、行李寄存处、卫生间等设施,同时配备有电话、自动售票机、自动取票机等现代化设备。
(3)服务:提供基本的服务,包括车票代售等服务。

5.五级汽车客运站
(1)规模:站房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候车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
(2)设施:设有基本的候车室、售票厅、行李寄存处、卫生间等设施,同时配备有电话、自动售票机等现代化设备。
(3)服务:提供基本的服务,包括车票代售等服务。

三、其他要求
1.汽车客运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旅客的安全和权益。
2.汽车客运站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3.汽车客运站应具备环保意识,采取措施减少噪音、污染等影响。
4.汽车客运站应具备信息化建设能力,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和购票服务。

相关标准
GB 50209-2015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 50736-2012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站设计规范
GB/T 30960-2014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站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30961-2014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站服务质量评价方法
GB/T 30962-2014 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站服务质量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