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对于引用的标准,应按照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执行。若本标准中的引用标准有修改,应以本标准的修改版本为准。
GB/T 191 包装、贮存和运输图形符号
GB/T 2828.1-2003 采样程序第1部分:按比例抽样计划的程序
GB/T 2829-2002 产品抽样检验程序及表格
GB/T 3077-1999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699-1999 低碳钢技术条件
三、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见GB/T 191和本标准的附录A。
四、技术要求
4.1 设计要求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要求。
4.2 材料要求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的材料应符合GB/T 3077和GB/T 699的要求。
4.3 制造要求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的制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满足使用要求。
4.4 检验要求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5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 191和本标准的要求。
五、检验方法
5.1 外观检验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的外观应无裂纹、缺陷、气泡、夹杂物等缺陷。
5.2 尺寸检验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5.3 材料检验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的材料应符合GB/T 3077和GB/T 699的要求。
5.4 力学性能检验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5 包装、运输和贮存检验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 191和本标准的要求。
六、标志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应在明显位置上标明以下内容:
a)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 产品型号或规格;
c) 出厂编号;
d) 出厂日期。
七、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包装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7.2 运输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应采用适当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7.3 贮存
集装箱吊具全回转装置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有遮阳措施的地方,以保证在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八、附录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术语和定义
相关标准
GB/T 191 包装、贮存和运输图形符号
GB/T 2828.1-2003 采样程序第1部分:按比例抽样计划的程序
GB/T 2829-2002 产品抽样检验程序及表格
GB/T 3077-1999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 699-1999 低碳钢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