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673-2006
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仓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要求
发布时间:2006-12-19 实施时间:2007-03-01


船舶污染物是指船舶在航行和停泊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油、废气等污染物。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减少船舶污染物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需要对船舶污染物进行有效的接收和处理。本标准旨在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仓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的要求,以确保船舶污染物得到有效的处理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从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仓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的计算、设施要求、检测方法等方面进行规范。其中,船舶污染物接收包括船舶污水、船舶垃圾、船舶油污等;船舶清仓作业包括船舶沉积物、船舶垃圾、船舶油污等。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仓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的计算方法。其中,船舶污水接收处理能力的计算方法包括船舶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船舶污水接收设施的接收能力等;船舶垃圾接收处理能力的计算方法包括船舶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船舶垃圾接收设施的接收能力等;船舶油污接收处理能力的计算方法包括船舶油污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船舶油污接收设施的接收能力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仓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设施的要求。其中,船舶污水处理设施应具备处理船舶污水的能力,船舶垃圾处理设施应具备处理船舶垃圾的能力,船舶油污处理设施应具备处理船舶油污的能力。船舶污水接收设施应具备接收船舶污水的能力,船舶垃圾接收设施应具备接收船舶垃圾的能力,船舶油污接收设施应具备接收船舶油污的能力。

本标准还规定了船舶污染物接收和船舶清仓作业单位接收处理能力的检测方法。其中,船舶污水接收处理能力的检测方法包括船舶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检测、船舶污水接收设施的接收能力检测等;船舶垃圾接收处理能力的检测方法包括船舶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检测、船舶垃圾接收设施的接收能力检测等;船舶油污接收处理能力的检测方法包括船舶油污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检测、船舶油污接收设施的接收能力检测等。

相关标准
GB 11893-1989 船舶污水排放标准
GB 18484-2001 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GB 25987-2010 船舶油污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GB/T 19630-2005 船舶清洁生产评价指南
GB/T 19631-2005 船舶清洁生产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