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透光烟度计是一种用于测量汽车尾气排放的工具,它可以测量排放物中的颗粒物含量,是环保检测中必不可少的设备之一。本标准主要针对不透光烟度计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规定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进行规定。
一、技术要求
1. 不透光烟度计的测量范围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 不透光烟度计的示值误差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3. 不透光烟度计的响应时间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4. 不透光烟度计的稳定性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5. 不透光烟度计的环境适应性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二、检验方法
1. 不透光烟度计的检验应在标准大气压下进行。
2. 不透光烟度计的检验应在标准温度下进行。
3. 不透光烟度计的检验应在标准湿度下进行。
4. 不透光烟度计的检验应在无振动、无电磁干扰的环境下进行。
三、使用规定和标志
1. 不透光烟度计应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
2. 不透光烟度计应定期校准。
3. 不透光烟度计应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下存放。
4. 不透光烟度计应在外观清洁、无损坏的情况下使用。
5. 不透光烟度计应在显著位置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
四、包装、运输、贮存
1. 不透光烟度计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2. 不透光烟度计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3. 不透光烟度计的贮存应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下进行。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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