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562-2004
港口轮胎起重机安全规程
发布时间:2004-06-03 实施时间:2004-09-01


港口轮胎起重机是港口装卸货物的重要设备之一,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港口的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为了保障港口轮胎起重机的安全运行,本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规程。

一、安全技术要求
1. 港口轮胎起重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有安全可靠的性能。
2. 港口轮胎起重机应配备安全保护装置,如限位器、重载保护器、断电器等。
3. 港口轮胎起重机应配备安全信号装置,如声光报警器、警示灯等。
4. 港口轮胎起重机应配备安全标志,如禁止通行标志、禁止停车标志等。

二、安全管理要求
1. 港口轮胎起重机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2. 港口轮胎起重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3. 港口轮胎起重机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安全操作要求
1. 港口轮胎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港口轮胎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载、超速、超高等危险操作。
3. 港口轮胎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应注意周围环境,避免与其他设备或人员发生碰撞。

四、安全检查要求
1. 港口轮胎起重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机械、电气、液压等方面。
2. 港口轮胎起重机的安全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处理。

五、安全维护要求
1. 港口轮胎起重机应定期进行维护,维护内容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方面。
2. 港口轮胎起重机的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记录应及时记录并进行处理。

相关标准
GB/T 3811-2008 港口起重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406-2017 港口机械安全规范
GB/T 14407-2017 港口机械操作规程
GB/T 14408-2017 港口机械检查与维护规程
GB/T 14409-2017 港口机械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