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458-2001
船舶油污染事故等级
发布时间:2001-08-30 实施时间:2001-12-01
船舶油污染事故等级是指船舶发生油污染事故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划分的等级。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船舶的油污染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船舶油污染事故等级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I、II、III、IV、V级。其中,I级为最严重的等级,V级为最轻微的等级。
船舶油污染事故等级的计算方法如下:
1. 根据事故发生的地点和污染物种类,确定事故等级的基本值;
2. 根据事故的污染程度、污染范围、污染物种类、污染物量等因素,确定事故等级的加减值;
3. 将基本值和加减值相加,得到事故等级的总值;
4. 根据总值判断事故等级。
船舶油污染事故等级的报告要求如下:
1. 船舶发生油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2.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污染范围、污染物量等信息;
3. 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控制船舶油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健康。
相关标准
GB/T 259-2003 海洋环境质量标准
GB/T 12763-2007 船舶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GB/T 19249-2013 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划及其划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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