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557-2004
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及测量方法
发布时间:2004-06-03 实施时间:2004-09-01
港口是国际贸易的重要枢纽,港口装卸区域的照明照度对于保障港口的安全和高效运作至关重要。本标准旨在规定港口装卸区域照明照度的要求和测量方法,以确保港口装卸区域的照明照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装卸区域的照明照度的要求和测量方法。
2.术语和定义
2.1 港口装卸区域:指港口内用于装卸货物的区域。
2.2 照度:指单位面积上接受到的光通量。
2.3 平均照度:指照度在某一区域内的平均值。
2.4 最小照度:指照度在某一区域内的最小值。
2.5 照度等级:指根据照度要求将港口装卸区域划分为不同等级的标准。
3.照度要求
3.1 港口装卸区域的照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3.2 港口装卸区域的照度等级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最小照度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4.测量方法
4.1 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4.2 测量时应在港口装卸区域的不同位置进行测量,并记录平均照度和最小照度。
4.3 测量时应注意避免光源的干扰和阴影的影响。
4.4 测量结果应记录并保存,以备查证。
相关标准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T 5700-2008 光度测量方法
GB/T 20145-2006 照明光度学术语
GB/T 20146-2006 照明光度学测量方法
GB/T 20147-2006 照明光度学数据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