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路服务区的建设也越来越多,而服务区污水的处理问题也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制定了《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技术规范》(JT/T 645.1-2016)和《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处理系统技术要求》(JT/T 645.2-2016)两项标准,其中本标准为第二部分,主要规定了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处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服务区污水再生利用处理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其中,处理系统包括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消毒等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 设计要求
处理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考虑服务区的实际情况,包括污水水质、水量、用途等因素。设计应充分考虑处理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同时应具备一定的扩展性和适应性。
2. 工艺要求
处理系统应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同时应考虑处理效果、运行成本等因素。处理工艺应包括预处理、生物处理、深度处理、消毒等环节,其中生物处理应采用好氧生物处理工艺。处理系统应具备一定的自动化控制功能,能够实现自动化运行和监测。
3. 设备要求
处理系统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具备良好的耐腐蚀性、耐磨性和耐高温性。设备应具备一定的自动化控制功能,能够实现自动化运行和监测。设备的选型应充分考虑处理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同时应具备一定的扩展性和适应性。
4. 运行管理要求
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具备一定的自动化控制功能,能够实现自动化运行和监测。运行管理应包括设备维护、污泥处理、水质监测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应建立健全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污水再生利用效果。
相关标准
- GB 50014-201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 GB 50015-2019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GB 50016-2014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 GB 50019-2015 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 50068-2018 城市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