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067-2016
综合客运枢纽通用要求
发布时间:2016-07-19 实施时间:2016-09-01


综合客运枢纽是指集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车、出租车、轮渡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为旅客提供换乘、候车、购票、咨询、餐饮、购物、休息等服务的综合性交通枢纽。综合客运枢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对于提高城市交通运输的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要求: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的基本功能、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等基本要求。

2. 功能分区:根据综合客运枢纽的功能特点,将其分为交通组织区、旅客服务区、商业服务区、行政办公区、公共设施区等五个功能分区,并对各个分区的功能、布局、面积等进行了规定。

3. 建筑设计: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的建筑设计要求,包括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布局、建筑材料等方面的要求。

4. 设备设施: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的设备设施要求,包括候车室、售票厅、行李寄存处、卫生间、餐饮服务、商业服务、信息发布、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

5. 管理服务: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的管理服务要求,包括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6. 安全防护:规定了综合客运枢纽的安全防护要求,包括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通道、安全监控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综合客运枢纽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综合客运枢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为旅客提供更加便捷、舒适、安全的服务。

相关标准
GB 50736-2012 城市轨道交通站台、站房设计规范
GB 50273-20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8-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与质量管理规范
GB 50267-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规范
GB 50266-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