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081-2016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要求
发布时间:2016-10-21 实施时间:2017-01-01


船舶污染是一种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对海洋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为了应对船舶污染事件,保护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需要建立一支具备应急清污能力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本标准旨在规定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的要求,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应对船舶污染事件。

1. 应急清污组织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清污组织,明确应急清污工作的职责和分工。应急清污组织应当包括应急指挥部、应急清污队伍和应急联络人员。应急指挥部应当设立应急指挥员、副指挥员和应急专家组成的应急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应急清污工作。应急清污队伍应当由具备应急清污技能和经验的人员组成,能够快速响应、迅速出动,有效开展应急清污工作。应急联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联络和协调。

2. 应急清污设备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急清污设备,包括应急清污船舶、应急清污车辆、应急清污装备和应急清污器材等。应急清污船舶应当具备快速响应、迅速出动、高效清污的能力,能够在短时间内到达污染现场,开展应急清污工作。应急清污车辆应当具备快速响应、迅速出动、高效清污的能力,能够在陆地上开展应急清污工作。应急清污装备和应急清污器材应当具备适用性强、操作简便、清污效果好的特点,能够满足不同类型污染事件的应急清污需求。

3. 应急清污人员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配备具备应急清污技能和经验的人员,包括应急指挥员、应急清污队员和应急专家等。应急指挥员应当具备应急指挥和协调能力,能够快速响应、迅速出动,有效指挥应急清污工作。应急清污队员应当具备应急清污技能和经验,能够快速响应、迅速出动,有效开展应急清污工作。应急专家应当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科学、准确的技术支持和建议。

4. 应急清污物资
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急清污物资,包括应急清污剂、应急清污器材、应急清污装备和应急清污用品等。应急清污剂应当具备适用性强、清污效果好、环保性好的特点,能够快速有效地清除污染物。应急清污器材和应急清污装备应当具备适用性强、操作简便、清污效果好的特点,能够满足不同类型污染事件的应急清污需求。应急清污用品应当具备适用性强、质量可靠、数量充足的特点,能够满足应急清污工作的需要。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船舶污染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GB/T 18921-2002 船舶污染应急处置技术规范
GB/T 18922-2002 船舶污染应急处置器材规范
GB/T 18923-2002 船舶污染应急处置用品规范
GB/T 18924-2002 船舶污染应急处置人员培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