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客运枢纽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枢纽,也是旅客出行的重要场所。为了提高综合客运枢纽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旅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度,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客运设施要求
综合客运枢纽应当配备完善的客运设施,包括候车室、售票厅、行李寄存处、卫生间、餐饮服务区等。候车室应当保持干净整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座椅舒适,同时应当配备充足的信息发布设备,方便旅客了解车次信息和候车情况。售票厅应当配备充足的售票窗口和自助售票设备,方便旅客购票。行李寄存处应当保证行李安全,同时应当配备充足的行李寄存柜,方便旅客寄存行李。卫生间应当保持干净整洁,设施完善,方便旅客使用。餐饮服务区应当提供多样化的餐饮服务,同时应当保持干净整洁,食品安全。
2.服务质量要求
综合客运枢纽应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包括旅客服务、安全服务、信息服务等。旅客服务应当做到热情周到,方便快捷,满足旅客的需求。安全服务应当做到全面细致,保障旅客的出行安全。信息服务应当做到及时准确,方便旅客了解车次信息和候车情况。
3.安全管理要求
综合客运枢纽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当明确,责任到人,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完善,包括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管理措施应当得当,包括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监控等。
相关标准
GB/T 30960-2014 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指南
GB/T 30961-2014 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方法
GB/T 30962-2014 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GB/T 30963-2014 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数据采集与处理
GB/T 30964-2014 公共交通服务质量评价报告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