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114.1-2017
旅客联运服务质量要求 第1部分:空铁旅客联运
发布时间:2017-04-12 实施时间:2017-08-0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业的发展,旅客联运服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旅客联运服务是指不同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服务,如航空、铁路、公路等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服务。本标准主要针对空铁旅客联运服务进行规范,旨在提高旅客联运服务的质量,保障旅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度。

1. 旅客联运服务的基本要求
1.1 服务准则
旅客联运服务应遵循“安全、准时、舒适、便捷”的服务准则,确保旅客的出行安全和舒适度。
1.2 服务内容
旅客联运服务应包括联程行李托运、联程值机、联程登机、联程换乘、联程退改签等服务内容。
1.3 服务协议
旅客联运服务应与各运输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责任等内容。

2. 服务流程
2.1 联程行李托运
旅客在起点站托运行李时,应告知行李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以便行李能够顺利到达目的地。
2.2 联程值机
旅客在起点站办理值机时,应告知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以便办理联程值机手续。
2.3 联程登机
旅客在起点站登机时,应领取联程登机牌,并在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进行联程换乘时出示联程登机牌。
2.4 联程换乘
旅客在目的地和最终目的地进行联程换乘时,应按照联程登机牌上的指示进行换乘,如有疑问可向服务人员咨询。
2.5 联程退改签
旅客在联程旅行中需要退改签时,应按照服务协议和各运输企业的规定办理退改签手续。

3. 服务设施
3.1 航班信息查询
旅客在起点站和目的地可通过航班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航班信息,以便及时了解航班动态。
3.2 航班延误补偿
如因航班延误导致旅客无法按时到达目的地,各运输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旅客相应的补偿。
3.3 航班餐食
各运输企业应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航班餐食,以满足旅客的基本需求。

4. 服务人员
4.1 服务态度
旅客联运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地为旅客提供服务。
4.2 服务技能
旅客联运服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服务技能,能够熟练地操作各种服务设施,解决旅客遇到的问题。
4.3 服务培训
各运输企业应定期对旅客联运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5. 服务质量监督
5.1 监督机构
各运输企业应设立旅客联运服务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旅客联运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5.2 监督内容
旅客联运服务质量监督应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服务设施、服务人员等方面的内容。
5.3 监督结果
监督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各运输企业,以便及时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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