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617.5-2018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5部分:托运要求
发布时间:2018-08-29 实施时间:2018-12-0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为,保障道路运输的安全和顺畅,制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本标准是该规则的第5部分,主要规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要求。
托运人是指将危险货物交由道路运输企业运输的单位或个人。托运人应当了解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程度、运输要求和安全措施,按照规定填写托运文件,确保危险货物安全运输。
托运文件是指托运人向道路运输企业提供的有关危险货物的信息和要求的文件。托运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危险货物名称、分类、包装、数量、标志、标签、运输要求、应急措施等内容。
托运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和要求:
1. 选择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企业;
2. 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托运文件;
3.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危险货物安全运输;
4. 配合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
5. 对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托运人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1. 伪造、篡改、隐瞒托运文件;
2. 以欺骗、贿赂等手段获取托运资格;
3. 运输未经包装、标志、标签的危险货物;
4. 运输超过规定数量的危险货物;
5. 运输未经许可的危险货物。
托运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暂扣托运资格、吊销托运资格等。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运输的安全和顺畅。
相关标准
GB 12268-2012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 12269-2012 危险货物包装标签
GB 12270-2012 危险货物包装规范
GB 12271-2012 危险货物包装运输文件
GB 12272-2012 危险货物包装运输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