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是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重要支撑,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港口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评价港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为港口总体规划的科学编制和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要求、评价内容、评价方法和评价报告编制要求,以及评价结果的处理和应用。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评价应当全面、客观、科学、准确,评价结果应当真实、可靠、可比。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港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程度评价;
2. 港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评价;
3. 港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评价;
4. 港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评价;
5. 港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监测措施的可行性评价。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
1. 现场调查和采样分析;
2. 数学模型模拟;
3. 统计分析;
4. 专家咨询;
5. 其他科学方法。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背景、目的、依据和范围;
2.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和过程;
3. 港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程度评价;
4. 港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评价;
5. 港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评价;
6. 港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评价;
7. 港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监测措施的可行性评价;
8.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和建议;
9.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名单;
10.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核和批准情况。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应当作为港口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港口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减轻。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环境影响评价术语
GB/T 17147-199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T 17980.1-20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T 17980.2-20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第2部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GB/T 17980.3-20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第3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