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827-2012
营运船舶CO排放限值及验证方法
发布时间:2012-06-29 实施时间:2012-09-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营运船舶。
二、术语和定义
2.1 CO:一氧化碳。
2.2 营运船舶:指用于商业运输或其他商业用途的船舶。
2.3 排放限值:指船舶CO排放的最大允许值。
2.4 验证方法:指验证船舶CO排放是否符合排放限值的方法。
三、排放限值
3.1 营运船舶CO排放限值应符合以下要求:
(1)船舶总功率小于5000kW的,CO排放限值不得超过5.0g/kWh;
(2)船舶总功率大于等于5000kW的,CO排放限值不得超过4.0g/kWh。
3.2 船舶应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排放限值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船舶总功率小于5000kW的,CO排放限值测试结果不得超过5.0g/kWh;
(2)船舶总功率大于等于5000kW的,CO排放限值测试结果不得超过4.0g/kWh。
四、验证方法
4.1 验证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验证方法应使用国家认可的测试设备和方法;
(2)验证方法应在船舶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
(3)验证方法应在船舶每次维修后进行。
4.2 验证方法步骤:
(1)准备测试设备和方法;
(2)在船舶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测试;
(3)记录测试结果;
(4)根据测试结果判断船舶CO排放是否符合排放限值。
五、标志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船舶应在显著位置标明符合本标准的标志。
相关标准
GB 3847-2005 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8352.5-2013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2348-2008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96-2008 环境噪声标准
GB 13223-2011 工业企业声环境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