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是一种用于快速公共汽车站台的安全设备,主要用于防止乘客误入车道,保障乘客和车辆的安全。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的技术要求,提高其安全性和可靠性,促进其标准化和规范化应用。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一致。
三、技术要求
1. 设计要求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1)门体应具有防风、防雨、防尘、防噪音等功能;
(2)门体应具有自动开启、关闭、锁定等功能;
(3)门体应具有紧急开启、关闭功能;
(4)门体应具有防夹、防撞、防夹人等安全保护功能;
(5)门体应具有防盗、防破坏等安全保护功能;
(6)门体应具有自动检测、报警等功能;
(7)门体应具有远程监控、控制等功能。
2. 材料要求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材料,其材料的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1)门体材料应具有防风、防雨、防尘、防噪音等功能;
(2)门体材料应具有耐磨、耐腐蚀、耐老化等性能;
(3)门体材料应具有防火、防静电等特殊性能。
3. 制造要求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的制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1)门体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2)门体应具有良好的运行稳定性;
(3)门体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
(4)门体应具有良好的耐久性能。
4. 安装要求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门体应安装在车道两侧,与车道平行;
(2)门体应与车道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便乘客上下车;
(3)门体应与车道顶部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便车辆通过;
(4)门体应安装在固定的支架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5. 使用和维护要求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门体应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
(2)门体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门体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4)门体应定期更换易损件。
四、试验方法
本标准中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2423.1-2008《环境试验程序和方法的基本规定》、GB/T 2423.2-2008《环境试验程序和方法的基本规定》、GB/T 2423.3-2006《环境试验程序和方法的基本规定》、GB/T 2423.4-2008《环境试验程序和方法的基本规定》、GB/T 2423.5-2006《环境试验程序和方法的基本规定》、GB/T 2423.10-2008《环境试验程序和方法的基本规定》、GB/T 2423.17-2008《环境试验程序和方法的基本规定》等标准的规定。
五、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中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应符合GB/T 191-2008《包装通用术语》、GB/T 13306-2011《标志通用规范》、GB/T 19147-2016《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等标准的规定。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13306-2011 标志通用规范
GB/T 19147-2016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站台门系统
GB/T 2423.1-2008 环境试验程序和方法的基本规定
GB/T 2423.2-2008 环境试验程序和方法的基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