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1687-1993
浓缩苹果清汁
发布时间:1993-03-28 实施时间:1993-10-01
浓缩苹果清汁是指将新鲜苹果经过加工处理后,去除水分,得到的一种高浓缩果汁。QB 1687-1993标准规定了浓缩苹果清汁的质量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外观要求:浓缩苹果清汁应为淡黄色至深黄色,无异味、异色和异物。
2. 感官要求:浓缩苹果清汁应具有苹果的特有香味和味道,无异味、异色和异物。
3. 化学指标:浓缩苹果清汁的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应不低于70%,总酸含量应不低于0.5%。
4. 微生物指标:浓缩苹果清汁中不得检出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有害微生物。
此外,QB 1687-1993还规定了浓缩苹果清汁的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验、感官检验、化学指标检验和微生物指标检验等。
相关标准
GB 2715-2016 饮料中总酸的测定
GB 4789.38-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大肠菌群检验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31604.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辐射卫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