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1692.3-1993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电热液体蚊香
发布时间:1993-03-28 实施时间:1993-10-01
电热液体蚊香是一种常见的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可以有效地驱蚊和杀虫。为了保证电热液体蚊香的质量和安全性,国家制定了QB 1692.3-1993标准,对电热液体蚊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进行了规定。
标准要求电热液体蚊香的主要成分为杀虫剂和溶剂,其中杀虫剂的含量应在5%~15%之间。电热液体蚊香的外观应为透明或淡黄色液体,无悬浮物和沉淀。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液体蚊香应能够持续释放杀虫剂,驱蚊效果应持续8小时以上。
标准还规定了电热液体蚊香的试验方法,包括杀虫剂含量的测定、外观检查、释放速率的测定等。此外,标准还规定了电热液体蚊香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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