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683-2005
罐头食品代号的标示要求
发布时间:2005-03-19 实施时间:2005-09-01
罐头食品是一种方便快捷的食品,广泛应用于家庭、餐饮、旅游等领域。为了方便消费者选择和识别不同种类的罐头食品,需要对罐头食品进行标示。QB/T 2683-2005《罐头食品代号的标示要求》就是为了规范罐头食品的标示而制定的标准。
代号的编制
罐头食品代号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食品种类代号,第二部分是品牌代号。食品种类代号由数字和字母组成,品牌代号由汉字、数字和字母组成。代号的编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标示内容
罐头食品标示内容应包括食品种类代号、品牌代号、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其中,净含量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和标示。
标示位置
罐头食品标示位置应在包装上显著的位置,易于消费者识别和查找。标示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标示方式
罐头食品标示方式应采用印刷、贴标、喷码等方式进行。标示方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QB/T 2683-2005《罐头食品代号的标示要求》规定了罐头食品标示的内容、位置、方式等要求,有利于消费者选择和识别不同种类的罐头食品,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相关标准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1493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微生物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