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719-2005
皮革 化学试验 硫酸盐总灰分和硫酸盐水不容物灰分的测定
发布时间:2005-03-19 实施时间:2005-09-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皮革中硫酸盐总灰分和硫酸盐水不容物灰分的测定。

二、引用标准
GB/T 6682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范及评价标准
GB/T 6688 皮革和皮革制品取样方法
GB/T 16989 皮革和皮革制品化学分析方法

三、定义
3.1 硫酸盐总灰分
在一定条件下,将样品中的硫酸盐分解为硫酸盐水不容物灰分和可溶性灰分的总量。

3.2 硫酸盐水不容物灰分
在一定条件下,将样品中的硫酸盐水不溶物分离出来并称量。

四、仪器和试剂
4.1 电热板
4.2 烧杯
4.3 烘箱
4.4 精密天平
4.5 硫酸
4.6 氢氧化钠
4.7 氯化钡
4.8 氯化钾

五、样品的制备
按照GB/T 6688的规定制备样品。

六、操作步骤
6.1 硫酸盐总灰分的测定
6.1.1 取样
按照GB/T 6688的规定取样。
6.1.2 烘干
将样品放入烘箱中,在105℃下烘干至恒重。
6.1.3 焙烧
将烘干后的样品放入电热板上,加热至灰白色。
6.1.4 冷却
将样品从电热板上取下,放置至室温下冷却。
6.1.5 加硫酸
将样品放入烧杯中,加入10ml的硫酸,加热至沸腾,持续加热至样品完全炭化。
6.1.6 冷却
将样品从电热板上取下,放置至室温下冷却。
6.1.7 加水
将烧杯中的样品加入50ml的水,加热至沸腾,持续加热至样品完全溶解。
6.1.8 沉淀
将烧杯中的样品加入10ml的氢氧化钠溶液,加入适量的氯化钡溶液,静置沉淀。
6.1.9 过滤
将沉淀过滤,用水洗涤至无氯离子,用热水洗涤至无硫酸根离子,用醋酸洗涤至无氯离子,用水洗涤至无醋酸根离子,将滤纸和沉淀一起放入烘箱中,在105℃下烘干至恒重。
6.1.10 称量
将烘干后的滤纸和沉淀一起称量,计算硫酸盐总灰分的质量分数。

6.2 硫酸盐水不容物灰分的测定
6.2.1 取样
按照GB/T 6688的规定取样。
6.2.2 烘干
将样品放入烘箱中,在105℃下烘干至恒重。
6.2.3 焙烧
将烘干后的样品放入电热板上,加热至灰白色。
6.2.4 冷却
将样品从电热板上取下,放置至室温下冷却。
6.2.5 加水
将样品放入烧杯中,加入50ml的水,加热至沸腾,持续加热至样品完全溶解。
6.2.6 沉淀
将烧杯中的样品加入10ml的氢氧化钠溶液,加入适量的氯化钡溶液,静置沉淀。
6.2.7 过滤
将沉淀过滤,用水洗涤至无氯离子,用热水洗涤至无硫酸根离子,用醋酸洗涤至无氯离子,用水洗涤至无醋酸根离子,将滤纸和沉淀一起放入烘箱中,在105℃下烘干至恒重。
6.2.8 称量
将烘干后的滤纸和沉淀一起称量,计算硫酸盐水不容物灰分的质量分数。

七、计算
7.1 硫酸盐总灰分的质量分数(%)
硫酸盐总灰分的质量分数(%)=(烘干后的滤纸和沉淀的质量-烘干后的滤纸的质量)/样品的质量×100%
7.2 硫酸盐水不容物灰分的质量分数(%)
硫酸盐水不容物灰分的质量分数(%)=(烘干后的滤纸和沉淀的质量-烘干后的滤纸的质量)/样品的质量×100%

八、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1 本试验室应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2 本试验室应定期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T 6682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范及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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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989 皮革和皮革制品化学分析方法
GB/T 2910 皮革和皮革制品物理和机械试验 革的抗拉强度和伸长率的测定
GB/T 2911 皮革和皮革制品物理和机械试验 革的撕裂强力和撕裂伸长率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