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963-2008
房间空调器再生利用要求
发布时间:2008-03-12 实施时间:2008-09-01


房间空调器是现代家庭和办公场所中必不可少的电器设备之一,但是由于其使用寿命有限,一旦出现故障或者需要更换,就会产生大量的废旧设备。为了减少废旧设备对环境的污染,促进资源的再利用,制定了《QB/T 2963-2008 房间空调器再生利用要求》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房间空调器的再生利用,包括分解、清洗、检测、维修、组装、包装等环节。标准要求再生利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当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再生利用的产品应当具有原产品的基本功能和性能,且不得影响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

2.再生利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如能效标准、安全标准等。

3.再生利用的产品应当经过严格的检测和试验,确保其质量稳定可靠。

4.再生利用的产品应当标注清楚其再生利用的情况,如再生利用的部件、再生利用的比例等。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再生利用产品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以确保再生利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相关标准:
GB/T 18455-2010 空调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一般要求
GB/T 19232-2011 空气调节器用压缩机
GB/T 19233-2011 空气调节器用电动机
GB/T 19234-2011 空气调节器用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