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1027-1991
合成檀香803
发布时间:1991-06-04 实施时间:1992-01-01


合成檀香是一种人造香料,具有檀香木的气味,广泛应用于香皂、洗发水、香水、空气清新剂等产品中。QB 1027-1991标准是为了保证合成檀香的质量,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

该标准规定了合成檀香的外观应为淡黄色至深棕色的液体或固体,具有檀香木的气味。气味应纯正、浓郁,不应有异味。杂质应少于0.1%。含水量应小于1%。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大于90%。酸度应小于1mgKOH/g。碱度应小于1mgKOH/g。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合成檀香的包装、标志、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标志应明确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储存和运输应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防止受潮、受热和受压。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5009.60-2003 食品中重金属的测定
GB/T 6682-2008 水质 水中pH值的测定
GB/T 13515-2008 化学试剂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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