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753.4-1993
轻机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规定 编号原则
发布时间:1993-07-29 实施时间:1994-03-01
轻机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是轻机产品制造、检验、维修等各个环节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文件。为了方便管理和使用,对这些文件进行编号是必要的。QB/T 1753.4-1993规定了轻机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编号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1. 编号的组成
轻机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编号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其中字母表示文件的类别,数字表示文件的序号。字母和数字之间用短横线“-”隔开。
2. 文件类别的表示
文件类别的表示采用大写字母,具体如下:
A 表示总图
B 表示装配图
C 表示零部件图
D 表示工艺图
E 表示标准件图
F 表示检验图
G 表示维修图
H 表示其他图
3. 文件序号的表示
文件序号的表示采用数字,从1开始连续编号。同一类别的文件序号应按照制造、检验、维修等顺序编排。
4. 文件编号的组成
文件编号由文件类别和文件序号组成,中间用短横线“-”隔开。例如,总图的编号为A-1,装配图的编号为B-1,零部件图的编号为C-1,以此类推。
5. 文件编号的标注
文件编号应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注清楚,以便于查找和使用。
6. 文件编号的管理
文件编号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编号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对于已经废弃的文件,应及时注销其编号。
相关标准
GB/T 1.1-2009 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2-2009 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一般规定
GB/T 1.3-2009 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术语
GB/T 1.4-2009 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编写规则
GB/T 1.5-2009 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标准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