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从香茅属植物(Cymbopogon spp.)中提取的香茅(精)油(爪哇型)。
二、分类和要求
香茅(精)油(爪哇型)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其要求如下:
1. 一级香茅(精)油(爪哇型)的主要化学成分为:香茅醛(citral)的含量不少于75%。
2. 二级香茅(精)油(爪哇型)的主要化学成分为:香茅醛(citral)的含量不少于70%。
3. 香茅(精)油(爪哇型)的相对密度(20℃)应在0.888~0.895之间。
4. 香茅(精)油(爪哇型)的旋光度(20℃)应在-2°~+2°之间。
5. 香茅(精)油(爪哇型)的酸价不应超过1.0mgKOH/g。
6. 香茅(精)油(爪哇型)的酯价不应超过10.0mgKOH/g。
7. 香茅(精)油(爪哇型)的杂质含量不应超过5%。
三、试验方法
1. 相对密度的测定方法:按照GB/T 4472的规定进行测定。
2. 旋光度的测定方法:按照GB/T 14466的规定进行测定。
3. 酸价的测定方法:按照GB/T 5530的规定进行测定。
4. 酯价的测定方法:按照GB/T 5530的规定进行测定。
5. 杂质含量的测定方法:按照GB/T 602的规定进行测定。
四、检验规则
1. 检验时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
2. 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3. 对于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应按照GB/T 191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香茅(精)油(爪哇型)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2. 香茅(精)油(爪哇型)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相关标准
GB/T 4472-2011 液体密度测定法
GB/T 14466-1993 液体旋光度测定法
GB/T 5530-2005 油脂和油脂制品酸价和酯价测定法
GB/T 602-2008 油脂和油脂制品中杂质含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