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286-2007
羊剪绒毛皮
发布时间:2007-12-03 实施时间:2008-06-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羊剪绒毛皮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二、分类
羊剪绒毛皮按毛色分为白色、黑色、花色、灰色、棕色等。

三、要求
1. 外观质量:毛皮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破损、污渍、斑点、虫蛀、脱毛、脱色等缺陷。
2. 毛皮长度:应符合规定的长度范围。
3. 毛皮密度:应符合规定的密度范围。
4. 毛皮厚度:应符合规定的厚度范围。
5. 毛皮重量:应符合规定的重量范围。
6. 毛皮毛长:应符合规定的毛长范围。
7. 毛皮毛密:应符合规定的毛密范围。
8. 毛皮毛色:应符合规定的毛色要求。
9. 毛皮革质:应符合规定的革质要求。

四、试验方法
1. 外观质量:目测检查。
2. 毛皮长度:用尺子或卡尺测量。
3. 毛皮密度:用毛密计测量。
4. 毛皮厚度:用厚度计测量。
5. 毛皮重量:用天平测量。
6. 毛皮毛长:用毛长计测量。
7. 毛皮毛密:用毛密计测量。
8. 毛皮毛色:目测检查。
9. 毛皮革质:目测检查。

五、检验规则和标志
1. 检验规则: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
2. 标志:合格的羊剪绒毛皮应在毛皮上标注“合格”字样。

六、包装、运输及贮存
1. 包装:应采用透气性好、防潮、防尘、防虫、防震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 运输:应注意防潮、防水、防晒、防震、防压。
3. 贮存: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无异味的地方。

相关标准
GB/T 2910-2009 毛皮
GB/T 2911-2009 毛皮制品
GB/T 2912.1-2009 毛皮制品检验规程 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T 2912.2-2009 毛皮制品检验规程 第2部分:毛皮衣
GB/T 2912.3-2009 毛皮制品检验规程 第3部分:毛皮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