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413-201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型号命名通则
发布时间:2012-12-28 实施时间:201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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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产品是现代家庭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种类繁多,功能各异。为了方便消费者选择和购买,各家电厂商都会给自己的产品起一个独特的型号。然而,由于各家电厂商的命名方式不一,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会感到困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型号命名通则》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产品的型号命名原则、命名方法、命名顺序、命名要求等内容。其中,型号命名原则包括简洁明了、易于识别、易于记忆、易于区分等;命名方法包括字母、数字、符号等;命名顺序包括品牌、系列、型号等;命名要求包括不得重复、不得混淆、不得误导等。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型号命名方法,如多功能产品、组合产品、配件产品等。对于多功能产品,应在型号中注明其主要功能;对于组合产品,应在型号中注明其组合方式;对于配件产品,应在型号中注明其适用范围。
通过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家用电器产品的型号命名,提高产品的标准化程度和消费者的购买体验。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找到自己需要的产品,同时也可以避免因型号混淆而导致的误购和退换货等问题。
相关标准: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8.1-2012 抽样程序及表格 第1部分:按计数抽样程序
GB/T 2829-2002 抽样检验程序与表格的使用
GB/T 13306-2011 建筑工程图样和模型中的制品表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