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991-2008
木制品上光蜡
发布时间:2008-06-16 实施时间:2008-12-01


木制品上光蜡是一种用于木制品表面处理的涂料,可以提高木制品的光泽度和耐磨性。为了保证木制品上光蜡的质量,QB/T 2991-2008标准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该标准将木制品上光蜡分为两类:水性和溶剂型。其中,水性上光蜡应符合GB/T 9756-2001《水性涂料中固体份的测定》的要求,而溶剂型上光蜡应符合GB/T 1728-1979《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测定》的要求。

对于木制品上光蜡的要求,该标准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外观要求:上光蜡应为均匀涂布,无明显流挂、起泡、皮膜剥离等缺陷。

2. 干燥时间:水性上光蜡应在24小时内干燥,而溶剂型上光蜡应在4小时内干燥。

3. 光泽度:上光蜡应具有一定的光泽度,水性上光蜡的光泽度应不低于30°,溶剂型上光蜡的光泽度应不低于50°。

4. 耐磨性:上光蜡应具有一定的耐磨性,水性上光蜡的耐磨性应不低于500次,溶剂型上光蜡的耐磨性应不低于1000次。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木制品上光蜡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9756-2001 水性涂料中固体份的测定

GB/T 1728-1979 涂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测定

GB/T 23985-2009 木制家具表面涂层耐磨性的测定

GB/T 23986-2009 木制家具表面涂层耐划伤性的测定

GB/T 23987-2009 木制家具表面涂层耐湿热性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