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667-2014
日用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发布时间:2014-05-06 实施时间:2014-10-01


日用陶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之一,如碗、盘、杯、壶等。然而,日用陶瓷的生产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能源,如电、煤、天然气等,这不仅增加了生产成本,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因此,制定日用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对于促进日用陶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QB/T 4667-2014标准规定了日用陶瓷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限额,包括电能、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四种能源。该标准根据产品的种类和规格,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能源消耗限额。例如,对于直径小于等于10厘米的碗、盘、杯等产品,电能消耗限额为0.1度/件,煤炭消耗限额为0.01千克/件,天然气消耗限额为0.01立方米/件,液化石油气消耗限额为0.01千克/件。而对于直径大于10厘米的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则相应增加。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日用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能源消耗监测和管理制度,定期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同时,该标准还要求日用陶瓷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节能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能力。

QB/T 4667-2014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日用陶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一个选择优质、节能、环保的日用陶瓷产品的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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