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计算机控制上、下复合送料平缝缝纫机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3323-2005《缝纫机术语》相同。
三、技术要求
1.机型和规格
机型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机型和规格应在产品标志中标明。
2.外观质量
机器表面应平整,无明显凹凸、划痕、氧化、锈蚀等缺陷,各部件应安装牢固,无松动、变形、裂纹等缺陷。
3.性能要求
(1)缝纫速度:最高缝纫速度应不低于5000r/min。
(2)缝纫长度:缝纫长度应在1.5mm~6mm之间,可调范围应不小于5mm。
(3)上、下料器:上、下料器应采用计算机控制,上、下料器的送料量应可调,送料量应在0~5mm之间,可调范围应不小于5mm。
(4)针杆行程:针杆行程应不小于35mm。
(5)针距:针距应在2.5mm~4mm之间,可调范围应不小于5mm。
(6)针眼:针眼应适合缝纫线的规格。
(7)升降针杆:升降针杆应采用计算机控制,升降高度应在0~10mm之间,可调范围应不小于5mm。
(8)切线器:切线器应采用计算机控制,切线器的切线长度应在3mm~8mm之间,可调范围应不小于5mm。
(9)自动切线:自动切线应采用计算机控制,自动切线的长度应在3mm~8mm之间,可调范围应不小于5mm。
(10)自动剪线:自动剪线应采用计算机控制,自动剪线的长度应在3mm~8mm之间,可调范围应不小于5mm。
4.安全要求
(1)机器应符合GB 5226.1-2008《机械安全》的要求。
(2)机器应符合GB/T 2828.1-2012《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计数抽样方案的程序》的要求。
四、试验方法
1.外观检验
外观检验应按照GB/T 2829-2002《一般工业产品外观质量检验规则》的要求进行。
2.性能检验
性能检验应按照GB/T 18455-2010《缝纫机性能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
五、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应按照GB/T 2828.1-2012《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计数抽样方案的程序》的要求进行。
2.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应按照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要求进行。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
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
(2)机型和规格;
(3)生产厂家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生产日期或批号。
2.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 191-2008《包装通用术语》的要求。
3.运输
运输应符合GB/T 4857.1-2005《包装运输用纸箱》的要求。
4.贮存
贮存应符合GB/T 13306-2011《一般工业产品贮存规定》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3323-2005 缝纫机术语
GB 5226.1-2008 机械安全
GB/T 2828.1-2012 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计数抽样方案的程序
GB/T 18455-2010 缝纫机性能检验方法
GB/T 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