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4909-2016
水性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
发布时间:2016-01-15 实施时间:2016-07-01
水性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是一种新型的合成材料,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和化学稳定性,广泛应用于家具、汽车内饰、鞋材、箱包等领域。为了保证水性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的质量,中国轻工业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制定了QB/T 4909-2016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水性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该标准将水性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分为三类:A类、B类、C类。其中,A类为高档产品,B类为中档产品,C类为低档产品。每类产品的要求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1. 外观质量:水性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的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瑕疵和污渍。
2. 物理性能:水性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的拉伸强度、断裂伸长率、撕裂强度、耐磨性等物理性能应符合标准要求。
3. 化学性能:水性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的耐水性、耐油性、耐酸碱性等化学性能应符合标准要求。
4. 环保性能:水性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重金属含量等环保性能应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水性聚氨酯超细纤维合成革的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其中,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验、物理性能检验、化学性能检验、环保性能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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