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5366-2019
商用微波炉
发布时间:2019-08-02 实施时间:2020-01-01
商用微波炉是一种广泛应用于餐饮、食品加工等领域的设备,其安全性能和质量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为了规范商用微波炉的生产和使用,保障用户的权益,本标准制定了以下要求:
1. 安全性能要求
商用微波炉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安全、辐射安全、机械安全等方面。商用微波炉应具有过热保护、漏电保护、电源断电自动停机等安全保护措施。
2. 质量要求
商用微波炉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外观质量、功能性能、使用寿命等方面。商用微波炉应具有合理的结构设计、稳定的工作性能、易于维护和保养等特点。
3. 检验方法
商用微波炉的检验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验、电气性能检验、辐射性能检验等方面。商用微波炉的检验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商用微波炉应在产品上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商用微波炉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相关标准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0436-2005 微波炉辐射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8.1-2012 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计划抽样的程序
GB/T 2918-1998 包装用塑料薄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