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直冷低霜电冰箱(柜)。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见GB/T 191和本标准的附录A。
三、要求
3.1 技术要求
3.1.1 总体要求
电冰箱(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满足以下要求:
a) 安全可靠;
b) 能够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
c) 能够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
d) 能够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
3.1.2 性能要求
电冰箱(柜)应满足以下性能要求:
a) 制冷性能:制冷速度、制冷效果、制冷均匀性、制冷温度稳定性;
b) 能耗:能效等级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c) 噪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d) 霜冻性能:低霜或无霜;
e) 保鲜性能:保鲜效果、保鲜时间;
f) 其他性能:如防潮、防霉、防腐蚀等。
3.1.3 结构要求
电冰箱(柜)应满足以下结构要求:
a) 内外壳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b) 内部结构应合理,易于清洁;
c) 门的开合应灵活、方便;
d) 门的密封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e) 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2 标志
电冰箱(柜)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以下内容:
a) 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b) 产品型号、规格;
c) 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功率;
d) 净容积、能效等级;
e) 生产日期、出厂编号。
3.3 包装、运输和贮存
电冰箱(柜)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试验方法
4.1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2 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3 试验项目
试验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五、检验规则
5.1 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3 检验结果判定
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电冰箱(柜)的标志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2 包装
电冰箱(柜)的包装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3 运输
电冰箱(柜)的运输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6.4 贮存
电冰箱(柜)的贮存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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