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鞋机械锤骨机是一种用于制鞋行业的机械设备,主要用于鞋底的成型和加工。本标准规定了制鞋机械锤骨机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3323-2005《机械工程术语》相同。
分类:制鞋机械锤骨机按照其结构和功能可分为手动锤骨机和电动锤骨机两种。
要求:制鞋机械锤骨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机身应牢固,不得有松动、变形等现象。
2.锤头应能够自由升降,升降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锤头应能够自由旋转,旋转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锤头应能够自由调节,调节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5.锤头应能够自由锁定,锁定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6.锤头应能够自由更换,更换方便快捷。
7.机器应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8.机器应具有安全保护装置,防止操作人员受伤。
试验方法:制鞋机械锤骨机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2828.1-2012《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比例抽样计划的程序》和GB/T 2829-2002《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接收质量限(AQL)的检验水平》的要求。
检验规则:制鞋机械锤骨机的检验规则应符合GB/T 2828.1-2012《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比例抽样计划的程序》和GB/T 2829-2002《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接收质量限(AQL)的检验水平》的要求。
标志:制鞋机械锤骨机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2008《包装、装运、储存标志通用规则》的要求。
包装、运输和贮存:制鞋机械锤骨机的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 191-2008《包装、装运、储存标志通用规则》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3323-2005 机械工程术语
GB/T 2828.1-2012 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比例抽样计划的程序
GB/T 2829-2002 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接收质量限(AQL)的检验水平
GB/T 191-2008 包装、装运、储存标志通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