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0032-1990
石油焦总水分测定法
发布时间:1991-03-27 实施时间:1992-04-01
石油焦是石油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固体燃料,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电力等领域。石油焦的总水分是指石油焦中所有水分的总量,包括游离水和结合水。测定石油焦总水分的准确性对于石油焦的生产和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采用干燥法测定石油焦总水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取样。从石油焦中随机取出一定量的样品,样品量应根据石油焦的水分含量而定,一般为100g左右。
2. 烘干。将样品放入预热至10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烘干时间应根据样品的水分含量而定,一般为2-3小时。
3. 冷却。将烘干后的样品取出,放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4. 称重。将冷却后的样品称重,记录称重值。
5. 烘干。将称重后的样品放入预热至550℃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烘干时间应根据样品的水分含量而定,一般为2-3小时。
6. 冷却。将烘干后的样品取出,放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7. 称重。将冷却后的样品称重,记录称重值。
8. 计算。根据称重值计算石油焦总水分的含量,计算公式如下:
总水分(%)=(烘干前重量-烘干后重量)/烘干前重量×100%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石油焦总水分的方法和步骤,能够保证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在实际应用中,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测定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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