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重,CO2排放量的控制成为了全球关注的焦点。石油化工生产企业作为重要的CO2排放源,其CO2排放量的计算和控制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石油化工生产企业CO2排放量计算方法》标准,以规范石油化工企业CO2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的CO2排放量计算,包括炼油、化肥、石化、合成树脂、橡胶、塑料、涂料、精细化工等行业。计算范围包括企业内所有CO2排放源,如燃料燃烧、生产过程中的化学反应、原材料消耗等。
本标准要求企业应当建立CO2排放量计算台账,记录每个排放源的CO2排放量、计算方法、数据来源等信息。企业应当采用可靠的数据来源,如企业自身的监测数据、国家环保部门公布的数据等。对于无法获得准确数据的排放源,应当采用合理的估算方法进行计算。
本标准规定了CO2排放量的计算公式,包括直接排放量和间接排放量的计算方法。直接排放量指企业直接排放的CO2,如燃料燃烧产生的CO2等;间接排放量指企业间接排放的CO2,如电力消耗产生的CO2等。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本标准还规定了CO2排放量计算结果的处理方法。企业应当将计算结果进行汇总,形成CO2排放量报告,并向国家环保部门报送。企业应当定期进行CO2排放量核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 GB/T 18920-2002 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绩效评价指南
-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与指南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7922-2011 环境保护与企业竞争力评价指南
- GB/T 19633-2019 环境信息公开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