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T 2007-2001
三、四等导线测量规范
发布时间:2001-03-05 实施时间:2001-04-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三等导线和四等导线的测量。
二、测量方法
1. 三等导线和四等导线的测量应采用全站仪或经过校准的自动水平仪进行。
2. 测量时应注意避免测量误差,如避免测量仪器的抖动、避免测量仪器与导线之间的干扰等。
3. 测量时应注意测量仪器的精度,如全站仪的角度精度应不小于5″,自动水平仪的水平精度应不小于2mm/km。
4. 测量时应注意测量仪器的校准,如全站仪的水平轴、垂直轴、距离测量系统等应经过校准。
三、测量精度
1. 三等导线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导线长度不超过1000m时,测量误差应不大于±2mm;
(2)导线长度超过1000m时,测量误差应不大于±2mm+1ppmL。
其中,L为导线长度,ppm为百万分之一。
2. 四等导线的测量精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导线长度不超过1000m时,测量误差应不大于±3mm;
(2)导线长度超过1000m时,测量误差应不大于±3mm+2ppmL。
其中,L为导线长度,ppm为百万分之一。
四、测量误差的限制要求
1. 测量误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三等导线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5mm;
(2)四等导线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7mm。
2. 测量误差的计算应按照实际测量结果进行,不得进行任何修正。
相关标准
GB/T 50367-2006 电力工程测量规范
GB/T 50368-2006 电力工程测量误差限制
GB/T 50369-2006 电力工程测量精度检定方法
GB/T 50370-2006 电力工程测量仪器校准方法
GB/T 50371-2006 电力工程测量数据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