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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是一种高效、精确的测量方法,广泛应用于地理信息、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资源调查等领域。控制测量是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的基础,其精度直接影响到后续数据处理和成果质量。本标准旨在规范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的实施,提高测量精度和数据质量。
1.基本要求
1.1 测量单位应具备数字航空摄影测量资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测量。
1.2 测量前应进行现场勘测,确定控制点位置和数量,并制定测量方案。
1.3 测量应在天气良好、光线充足的条件下进行,避免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
1.4 测量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测量仪器和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校准和检验。
2.测量方法
2.1 控制点应选取在地面上具有明显标志的点,如建筑物角点、路口中心等。
2.2 控制点应按照一定的布设密度进行,一般不应大于500米。
2.3 测量应采用全站仪、GPS等测量仪器进行,控制点应至少进行三次测量,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2.4 测量数据应记录在测量表格中,包括控制点编号、坐标、高程等信息。
3.精度要求
3.1 控制点水平精度应不大于1:5000,垂直精度应不大于1:2000。
3.2 控制点之间的相对精度应不大于1:10000。
3.3 测量数据应进行精度评定,评定结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测量报告和数据处理
4.1 测量报告应包括测量方案、测量数据、精度评定结果等内容。
4.2 测量数据应进行质量控制和数据处理,包括数据格式转换、坐标系转换、误差平差等。
4.3 测量数据应保存至少5年,以备后续使用和核查。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地理信息分类与代码
GB/T 12914-2008 数字地图制图规范
GB/T 18314-2009 地理信息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价
GB/T 19423-2004 地理信息元数据
GB/T 19424-2004 地理信息数据交换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