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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乡(镇)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和保障。为了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提高数据质量,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本标准制定了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2.数据结构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应当采用层次化、模块化、分类化的数据结构,包括基础数据、专题数据和应用数据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包括多个模块,每个模块包括多个数据表。
3.数据内容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应当包括基础数据、专题数据和应用数据三个层次的数据内容,基础数据包括行政区划、地形地貌、水系、交通、气候、土壤、植被等基础信息;专题数据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城镇建设等专题信息;应用数据包括土地利用评价、土地利用变化、土地利用效益等应用信息。
4.数据格式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应当采用国家有关标准的数据格式,包括数据表结构、数据字段、数据类型、数据编码等方面的规定。
5.数据质量控制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应当建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发布等环节的数据质量控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6.数据维护和更新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应当建立数据维护和更新机制,包括数据维护和更新的责任、流程、周期、方式等方面的规定,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相关标准:
1. GB/T 21081-2007 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数据规范
2. GB/T 21082-2007 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格式
3. GB/T 21083-2007 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控制规范
4. GB/T 21084-2007 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和更新规范
5. GB/T 21085-2007 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安全规范